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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杂谈]前方两车碰撞起火,后方23辆车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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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21-10-08

10月4日12时10分许
两辆小车在广东韶关乐广高速南行
杨溪道入口发生碰撞
事故车辆起火
现场浓烟滚滚



韶关交警马上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
并采取临时截流交通管制措施
疏导现场车辆


为加快灭火
高速交警在现场截流的情况下
协调消防车从杨溪站
逆行快速抵达现场进行扑救

没想到
在消防车赶赴现场的过程中
交警在事故后方道路连续查处了
23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司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民警对23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司机
分别作出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占用应急车道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急车道供执行应急抢险、事故救援、伤员救治等任务的特殊车辆使用,非紧急情况下,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人除将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拒不听从劝阻驶离的,将依法拖离,并追究妨碍执行公务责任。


延误紧急救援

占用应急车道,会导致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

加剧道路拥堵

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流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变道、强行加塞,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交通拥堵程度。

极易造成事故

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这种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形成负面示范

不按顺序排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往往会产生极坏的负面示范效应。

上高速的小伙伴们
请务必谨慎驾驶
切不可为贪图一时方便
违反交通法规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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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近,chjlhjll.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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