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苏州市
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制营业执照
在我市南丰镇为民服务中心诞生,
实现市场主体登记与备案同步完成。
为了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南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不断积极探索,高质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作为张家港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改备案的第一批试点乡镇,市市场监管局南丰分局、南丰镇行政审批局通过畅通沟通协调渠道、梳理改革风险点、明确相应解决模式,科学确定将预包装食品销售领域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在确保减轻经营者负担、确保平台统一信息采集口径、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的原则下,应减尽减,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连备案证明都无需留存,经营者仅凭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活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总结经验、优化服务,持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效。同时,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市市场监管局还将积极探索备案制度实施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方式,推行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在更多行政许可领域探索“宽进严管”的实践途径。
一
小编提醒
改革不是简单地“一刀切”,记住两点很重要:
一是此次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改革试点暂时仅适用于单纯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经营户,经营户如果从事餐饮服务、现场制售、散装食品销售等项目,仍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二是实行了备案制以后,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丝毫都没有免除,经营者仍要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索证索票等各项法律义务,确保食品安全!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