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使用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充燃气一定要认准正规气站!
@市民朋友,拨打这个电话
【打击非法使用、存储、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
请一定认准!
关于举报非法使用、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通告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燃气行业非法经营行为,彻底铲除“黑气点”生存土壤,确保居民用上“安全气、放心气”,张家港市住建局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非法使用、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等线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在未经核准的场所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未取得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
我市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名单及经核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场所名单详见附件。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512-56990509。
(二)来信举报,通信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邮编:215600。
(三)来访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建设大厦14楼燃气监管科进行举报。
三、举报奖励
依据《张家港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予以举报人最高20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
四、保密规定
张家港市住建局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对实施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由张家港市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9日
两份名单请收藏!
张家港市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名单
张家港市经核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场所名单
夏季是火灾多发季节,
夏季用气安全问题
不容小觑
接下来的这些
用气安全知识可要牢记于心哦
燃气安全用,安心每一天。
快转发给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咱们一起来学安全知识。图片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燃气热力协会、张家港住建、最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