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手套,
想必大家都不陌生。
点小龙虾、烧烤等外卖时,
商家会赠送一些供食客使用,
不少市民家中也会常备一次性手套,
切水果、切肉时使用,干净又卫生。
但是请注意,
很多一次性手套,
并不能直接接触食品。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一次性“食品级”手套的案件。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无证手套50余万只。
经查,上述无证手套大部分通过阿里巴巴等网络渠道销售,并在网页上配以与食品使用相关图片误导消费者。目前,上述无证手套已被查封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第四十五条
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提醒
对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消费者选择用于食品消费的一次性手套、保鲜膜等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时,需要关注其是否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其所取得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尤其是在网络采购时,更应关注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资质。
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