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8号通告
10月6日16时至24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均系隔离中发现,3例为外省区来苏州闭环人员,2例为外省区来苏州人员的密接。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3:
均系外省区来苏州人员,在隔离中发现。经流调,
无症状感染者1情况:10月5日从外省区自驾到达沪宁高速新区出口,即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情况:该人员从外省区乘坐Z42次列车(13车厢,2号左中铺),于10月5日23:30到达苏州火车站,即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3情况:该人员从外省区乘坐Z42次列车(2车厢12号),于10月3日23:30到达苏州火车站,即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和5:
系10月5日第166号通告的无症状感染者2(外省区乘Z42抵达上海站后来到苏州被隔离)的同住家人。在隔离中发现。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相关场所和目前排查到的有关人员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请立即拨打“12345”或“110”或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
凡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的来(返)苏州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12345”或“110”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接触人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来(返)苏州人员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0号通告》,及时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做好“落地检”,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第一时间“落地检”。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7日
来源:苏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