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第一天
一批新规定和新举措也将开始施行
反电信网络诈骗有法可依
药品网售新规施行
部分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可享增值税优惠……
还有哪些新规
将影响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全 国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02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
03
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公布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其中包括51个抗癌药品制剂和原料药、20个罕见病药品制剂和原料药。自2022年12月1日起,清单中的药品,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名单详见下图↓
点击查看《关于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
“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第二批)”中罕见病药品制剂序号9“氘丁苯那嗪”按确定的税号执行。详见下图↓
04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施行
国家药监局公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自12月1日起施行。《原则》指出,对检查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的企业,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必要时可以组织现场复查。对检查判定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据规定,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经营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控制产品风险。
05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施行
《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针对商标代理行业准入门槛低、机构过多过滥、经营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细化监管规定。
规定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得采取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手段,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06
新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施行
交通运输部发布新修订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明晰了危险货物范围,进一步强化了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管理。
针对非法托运危险货物问题,规定建立了托运人在危险货物确定品类、防护措施、专门办理站点、提交证明材料、运单填报、应急联系等方面制度;针对违规承运危险货物问题,规定建立了安全查验、违规托运告知、签订安全协议等制度。
对包装、数量、危险物质含量等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如含锂电池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含碘小于50%的碘酒、医药用的四氯乙烯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全 国
江 苏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施行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八方面具体范围,并规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免费向社会提供,对公共法律服务如何向基层倾斜、向薄弱地区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着墨颇多。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