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疫情优化防控政策出台,
“新冠吃药顺序图”“新冠囤药清单”
等在社交平台上广泛传播,
连花清瘟等药品“涨价”现象
引发网络热议。
为防范发生涉疫物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近日
发出提醒告诫书,
提示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
相关单位不得对相关抗病毒药品、
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积居奇、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关于药品等防疫物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哄抬药价?
张家港严查!
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连锁药店及单体药店等医疗用品经营单位开展价格巡查,重点检查明码标价、进销价格等情况。
“连花清瘟卖得怎么样?最近还有没有货?”在市区海关路的百禾医药连锁店,执法人员询问了最近涉疫药品的销售情况,该药店负责人表示,最近门店部分重点药品销量较之前普遍增长,个别品种药品出现了断货现象,但他们正在积极组织货源,近期均能补货到店,请广大消费者放心。
在市区另一家药店,执法人员对医用防护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及药品价格进行了检查。要求经营者合理制定价格,依法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市场供应。
截至10日,
此次检查已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
检查药店155家,
并通过线上线下发放
政策告诫提醒书600余份,
立案调查1家。
警惕!
已有药店被立案查处!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张家港某药店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近期价格出现了连续上涨。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该药店销售系统时发现,该药店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进货时间为2022年11月,均为库存商品,销售价格却远高于原来的零售价。
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12月前零售价为15.3元/盒,12月1日的实际售价为19.8元/盒,12月3日的实际售价为29.8元/盒,12月5日更是多次调价,最高售价达到49.8元/盒,价格已是原售价的3倍多。
连花清瘟颗粒(6g*10袋),12月1日以前的售价为40.8元/盒,12月1日的实际售价为48.8元/盒,12月3日的实际售价为59.8元/盒,12月5日出现多次调价,最高售价达到79.8元/盒,价格将近原售价的2倍。
当事人在进货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连续多次上涨零售价格,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药店进行立案查处。
不要囤积!理性购药!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选购药械过程中,发现有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或者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囤积,理性购药,理性消费。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药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持续开展价格巡查检查,对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将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来源:偶俚张家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