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在岗位上坚守的劳动者
6月将领到一笔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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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
江苏省规定,省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一、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二、发放时间
6月、7月、8月、9月
三、发放条件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
2、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可领取高温补贴。
注意: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
四、支付办法
1、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
3、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