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聚焦民生“小事” 看民法典如何保护你我权益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小区业主纠纷、职场性骚扰、“饭圈”文化治理……今年是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相关系列典型案例中,有不少聚焦民生关键“小事”,保护你我合法权益,推动民法典更好“典”亮千家万户。
老房子加装电梯惹争议,怎么办?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关乎居民出行便利、居住品质提升的重要民生工程,同时也容易引发邻里争议。
2024年10月31日拍摄的正在加装电梯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燕和园小区。新华社发(袁宏彦摄)
江苏无锡某小区某单元徐某等全体业主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并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随后,这个增设电梯的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正式开工。
然而,住在该单元北楼的业主范某却不干了。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自家采光,就多次在加装电梯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徐某等业主把范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范某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妨害行为。
案件办理法官介绍,依照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案涉住宅增设电梯,将对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老人、小孩生活带来极大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在判决范某停止实施阻挠行为的同时也指出,如加装电梯后在采光、通风等方面确实对部分业主造成较大影响的,亦可就补偿问题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远亲不如近邻。“在电梯加装已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降低对相邻楼栋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相邻楼栋业主对电梯加装负有容忍义务。民法典对相邻关系的规定,为这类纠纷的妥善协调提供了规范指引,是邻里和睦与民生和谐的重要法治保障。”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沈健州说。
员工实施职场性骚扰,公司能否理直气壮开除?
异性同事经常发来暧昧短信?同事语言挑逗发出性暗示?上司暗示有获得职场晋升机会的“潜规则”?……职场性骚扰令人深恶痛绝。民法典对此明确,用人单位有防止、制止职场性骚扰的义务。
黄某担任重庆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经常在工作时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不雅言语和不良肢体行为对女职工进行骚扰,导致多名女职工离职。该公司根据公司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关系。
没想到,黄某反而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7万余元。
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本案中,法院依法认定,员工实施性骚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民法典明确用人单位防止职场性骚扰的义务,为用人单位积极遏制职场性骚扰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把“害群之马”扫地出门,让员工安心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
为维护“爱豆”而侮辱诽谤他人,承担哪些责任?
畸形“饭圈”,害人害己。
魏某是A明星的粉丝,何某等三人是B明星的粉丝。何某等三人曾在微博发布关于A明星的负面内容,魏某看到后将三人举报。
何某等三人被举报后极为不满,开始在微博账号上持续发布诸如“嫌疑犯魏某”等内容,还在微博主页、评论区公布魏某私人照片和微博主页链接。上述内容发布后,阅读量从几百到上万不等,转发数、点赞数、评论数若干。
魏某认为何某等三人侵犯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认为,粉丝群体在网上互撕谩骂、应援打榜、造谣攻击等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破坏了清朗网络环境。该案中,法院依照民法典人格权编的相关规定,判决何某等三人在各自微博账号向魏某赔礼道歉及澄清事实并置顶一周,同时向魏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互联网上发生的名誉权侵害,往往面临网络用户身份不明和侵权行为认定困难等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是法外之地。”沈健州表示,本案的判决为网络用户身份确定、侵权行为界定等问题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审理思路,有利于进一步引导网络用户理性发言,促进依法治理“饭圈”乱象,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一个个具体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以民为本,循法而治。实施民法典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发力。快来打开这本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一起学习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民法典的规定与精神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行为规范。
来源:新华社国内部出品